来源:中国基金报
【导读】央行、海关总署决定进一步优化黄金及黄金制品进出口准许证“非一批一证”管理
中国基金报记者 张舟
黄金进出口迎来政策优化新规!
央行、海关总署决定进一步优化
黄金及黄金制品进出口准许证“非一批一证”管理
4月30日,中国人民银行、海关总署联合对外发布公告称,决定进一步优化黄金及黄金制品进出口准许证“非一批一证”管理,持续简政放权,促进贸易便利化,优化营商环境。新规自2026年6月1日起正式施行。
核心内容如下:
1. 黄金及黄金制品进出口业务频繁的法人可以按《黄金及黄金制品进出口管理办法》的条件和审批流程,申请《中国人民银行黄金及黄金制品进出口准许证》“非一批一证”(以下简称《准许证》“非一批一证”)。
2. 实行《准许证》“非一批一证”管理的海关为北京、上海、广州、南京、青岛、深圳、天津、成都、武汉、西安、厦门、宁波、三亚、重庆、南宁15个海关。其他海关仍按照现行规定办理。
3. 《准许证》“非一批一证”自签发之日起9个月内有效,逾期自行失效。《准许证》“非一批一证”可以在有效期且不超过规定数量内不限制报关批次使用。
黄金进出口再松绑
扩大《准许证》“非一批一证”使用范围
市场人士分析,本次政策优化体现在三方面:一是扩大《准许证》“非一批一证”使用范围至15个海关;二是延长有效期至9个月;三是不限制使用次数。
该政策最早于2016年启动试点。彼时中国人民银行、海关总署联合发布公告称,自2016年6月1日起,在北京、上海、广州、南京、青岛、深圳海关实行“中国人民银行黄金及黄金制品进出口准许证”“非一批一证”管理试点,黄金及黄金制品进出口业务频繁的法人可以申请“非一批一证”“中国人民银行黄金及黄金制品进出口准许证”,自签发之日起6个月内有效,在有效期内、不超过规定数量和批次报关使用,报关批次最多不超过12次。
2017年,两部门再次发布公告,将适用海关扩大到10个,除北京、上海、广州、南京、青岛、深圳6个海关外,新增天津、成都、武汉、西安4个海关。实施多年后,随着外贸环境变化等需要,该政策迎来进一步优化。
2025年9月,中国人民银行、海关总署联合发布《准许证》“非一批一证”(征求意见稿),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意在进一步促进贸易便利化,优化营商环境。
查股(来源于:查股网)
查股声明:此消息系转载自查股合作媒体,查股网登载此文出于传递更多信息之目的,并不意味着赞同其观点或证实其描述。文章内容仅供参考,不构成投资建议。投资者据此操作,风险自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