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 :公司公告2025-06-20
*ST国华公告,公司近日收到深圳中院出具的48起案件的《民事判决书》及《民事裁定书》,在该部分案件中,原告将合计起诉金额由870.16万元变更为614.81万元(其中4人撤诉,撤诉案件按0元统计),公司应赔偿损失合计614.81万元,应承担诉讼费合计10.85万元。此外,公司近日收到深圳中院送达的最新一批案件的《应诉通知书》及相关立案文件,涉及原告31人,起诉金额合计271.47万元。截至本公告披露之日,本系列案件原告累计350人,涉诉金额累计4,086.62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