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 :公司公告2023-08-25
深圳能源公告披露,经公司董事会七届九十六次会议、2018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按51%股权比例为东莞深能源樟洋电力有限公司与上海电气租赁有限公司签订的《融资租赁合同》项下的债务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担保的债务本金总额不超过人民币29,294.40万元。2022年12月,樟洋公司完成股东持股比例工商变更登记,公司持有樟洋公司的股权比例调整为74.52%。经与上海电气融资租赁协商,樟洋公司各方股东均需按变更后的股权比例为《融资租赁合同》项下的债务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其中公司按74.52%股权比例为樟洋公司融资租赁业务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担保的债务本金总额不超过人民币35,863.08099万元。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累计担保(含本次担保)1,059,075.43元,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22.9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