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 :深圳能源2026-06-17
为深入贯彻落实电力行业安全生产法规要求,推动发电企业《电力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及治理监督管理规定》(国家发展改革委令第41号,以下简称“41号令”)落地执行,帮助发电企业精准掌握重大隐患判定、排查及治理要求,6月17日,由国家能源局南方监管局主办、深圳能源承办的41号令专题宣贯培训会在深圳能源大厦举行。
国家能源局南方监管局电力安全监管处处长黄伟超,南方监管局管辖的广东、广西、海南三省(区)在运和在建发电项目企业及上级总部单位有关人员视频参会。
深圳能源副总裁邵建平,安委办成员、总部各部门及支持性机构负责人,所属广东省内企业主要负责人及安全、工程分管领导现场参会。
会上,黄伟超通过视频方式,结合第二十五个全国安全生产月活动主题,深刻阐述41号令出台的背景与重大意义,并提出工作意见。他表示,当前电力行业新旧安全风险交织,新型电力系统建设、新能源发展、传统电力运行等领域隐患叠加,全国安全生产形势严峻复杂。41号令作为电力行业重要部门规章,明确“重大隐患即事故”,实行企业与个人双重追责,刚性约束极强。各与会单位要切实提高政治站位,坚持安全工作底线思维,分层开展全员宣贯学习,对照标准全面开展拉网式自查自纠,健全隐患治理长效机制,实现重大隐患动态清零。
本次培训特邀全程参与41号令编制的行业专家金正文、程珽前来授课。上午,金正文系统解读了41号令出台背景、核心条款、企业主体责任、监管要求,重点结合典型案例讲解电力生产领域10大类49项重大隐患判定标准与现场检查指引。下午,程珽聚焦电力建设领域,逐条解读隐患判定规则、工程管控要点及检查方式,针对施工、监理、现场作业等关键环节梳理风险防控举措。培训还设置交流答疑环节,各参会单位结合日常安全管理难点、疑点踊跃提问,专家现场逐一解答,强化理论与实操的衔接。
此次宣贯培训覆盖面广、针对性强,既搭建了区域电力行业学习交流平台,也进一步强化了各单位隐患排查治理能力。下一步,深圳能源将以本次培训为契机,把41号令贯彻落实融入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电力建设安全质量提升年等重点工作,持续健全隐患排查治理长效机制,推动安全管理关口前移、标准落地,以坚实稳固的安全生产根基护航集团“十五五”高质量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