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 :穷游山西2022-10-13
10月11日晚间,申万宏源发布关于子公司涉及诉讼事项的公告。根据公告,申万宏源承销保荐公司卷入诉讼。
公告显示,本案基本情况为原告上海薛莹投资管理中心通过其管理的资产管理产品投资持有“19华晨05”债券,未能及时兑付。原告认为,申万承销保荐公司等5家中介机构未尽到勤勉尽责义务,制作、出具的债券信息披露文件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导致原告在债券投资中判断错误,遭受巨额损失。原告于2022年9月起诉至法院,要求申万宏源的承销保荐公司等中介机构承担连带责任,赔偿原告包括债券本息在内的投资损失。其中本金金额1.13亿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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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10月23日,华晨汽车未能按时兑付私募债券“17华旗05”,这是华晨汽车历史上首次公开市场债券违约。截至目前,已有多家机构将华晨汽车公司债相关中介机构告上法庭,涉及多家券商。
证监会处罚华晨汽车。
资料显示,“19华晨05”债券是华晨汽车发行的公司债券。到期日原定为2022年4月18日,现已违约,债券余额8亿元。
公开资料显示,华晨汽车早在两年前就出现债券违约。2020年10月23日,华晨汽车未能按时兑付债券“17华旗05”,这是华晨汽车历史上首次公开市场债券违约。
据统计,截至目前,华晨汽车发行的近10只公司债违约。这些公司债的兑付压力主要集中在2022年。
某债券投资机构相关人士对记者表示:“目前华晨汽车已进入重组阶段,投资者已基本完成债权申报。看看重组后你能拿到多少还款比例。”
一年前,证监会对华晨汽车作出行政处罚。2021年9月16日晚间,金杯汽车(4.340,0.00,0.00%)发布公告称,9月15日,公司收到间接控股股东华晨汽车出具的《收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决定书通知书》。通知称,华晨汽车及其相关人员收到证监会行政处罚决定书,华晨汽车共被罚款5360万元。
国家商报记者发现,申万宏源的承销保荐公司不仅担任了“19华晨05”的主承销商,还担任了华晨汽车发行的其他公司债券“19华晨02”、“19华晨04”、“19华晨06”的主承销商,目前这些债券均已违约。
上述债券投资机构相关人士告诉记者,如果申万宏源承销保荐等中介机构此次败诉,因华晨其他公司债违约而遭受损失的投资者也可以向申万宏源等中介机构提起诉讼,要求赔偿。
涉及违约的几家中介。
事实上,公开信息显示,这已经不是券商第一次卷入华晨汽车公司债违约案。此前,已有多家机构将华晨汽车公司债相关中介机构告上法庭,涉及多家券商。
2022年2月底,有媒体报道称,数家私募股权投资人启动了起诉华晨债券发行中介的程序,其中一家将民事起诉书送至北京金融法院。本次诉讼中,被起诉的中介机构包括招商证券(12.440,-0.07,-0.56%)、郭凯证券、中天证券,以及亚太会计师事务所、北京馆陶中茂律师事务所、大公国际资信评估有限公司
此外,华晨汽车本期违约公司债背后的主承销商还包括天风证券(2.810,-0.02,-0.71%)、CICC (33.940,-0.10,-0.29%)等证券公司。
北京市惠诚律师事务所律师郑昌红此前撰文称,“本案中,华晨集团已进入破产重整程序,最终起诉中介要求赔偿的可能性较大。华晨债券案涉及的违约债券总额高达172亿元。如果原告能胜诉,在当前证券市场不断发展改革的环境下,将起到威慑证券中介机构的目的,对中介机构的责任担当和建立公开透明的证券市场秩序起到一定的促进作用。”
同时,惠诚律师事务所律师表示:“2022年1月21日发布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证券市场虚假陈述侵权民事赔偿案件的若干规定》第十七条至第十九条,在区分责任的基础上,规定了各类中介机构的过错审查和免责抗辩事由,明确了故意和重大过失的审查,细化了过错认定标准,原则上规定了证券中介机构的责任限于其工作范围和专业领域。但不同机构之间的责任边界如何细分,还有待实践中法院的判决来细化和判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