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 :公司公告2024-12-25
张家界公告,株洲中车特种装备科技有限公司以工程合同纠纷向武陵源区法院提起诉讼并申请财产保全,请求依法判令公司及张家界旅游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观光电车分公司向株洲中车公司支付 11,892,589.64 元工程款、工程节约投资奖励款 5,767,433.32 元、质量保证金 2,484,018.56 元及相关违约金。2024 年 12 月 25 日,公司收到武陵源区法院送达的《结案通知书》,法院裁定冻结观光电车分公司银行账户余额2,497,634.84元。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累计被冻结银行账户数量为 11 个,占公司及子公司银行账户总数的 18.03%,且被冻结银行账户余额为2,822,308.87 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 0.3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