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 :公司公告2025-06-02
京粮控股公告,子公司因纠纷事项收到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二审判决,驳回上诉维持原判,子公司需赔偿经济损失及合理开支2000万元并承担二审案件受理费14.18万元。鉴于已计提预计负债514.68万元,考虑所得税及少数股东损益后,将影响本期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077.57万元。公司生产经营正常,本次诉讼不会对日常管理、生产经营或偿债能力产生不利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