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 :广州李和亮律师2022-11-29
中润资源投资股份有限公司(中润资源,000506)在2022年11月29日发布了《关于最近五年被证券监管部门和交易所采取监管措施或处罚的情况以及相应整改措施的公告》。公告内容显示,公司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的《行政处罚决定书》后立即组织公司相关人员认真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等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其他相关规定,提高相关人员勤勉尽责和规范运作的意识,杜绝此类行为再次发生。

依据《证券法》及虚假陈述最新司法解释,中润资源(000506)虚假陈述致使投资者在证券交易市场中遭受损失,应当承担赔偿责任。自上市公司被立案调查后,投资者便开始了预索赔。在2021年12月24日,正式行政处罚落地后,投资者也陆续向法院提交索赔材料,目前已有多批次索赔诉讼获得法院立案,正在等待法院的下一步安排。
综合目前情况,初步判断中润资源(000506)的索赔条件为:于2016年7月11日到2018年4月27日之间买入中润资源(000506)股票,并于2018年4月27日之后卖出或持续持有中润资源(000506)股票的受损投资者(最终结果以法院判决为)。法院遵循“不告不理”原则,符合条件的受损投资者可主动维权提起诉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