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 :中国水运网2021-12-07
12月6日晚,珠海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发布公告,公司拟以不超过11.96亿元人民币公开参与竞拍控股股东珠海港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珠海港集团”)及其全资子公司珠海港航经营有限公司于2021年11月30日在广东联合产权交易中心挂牌转让的双方共同持有的珠海港弘码头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港弘码头”)100%股权。
据悉,港弘码头主要从事煤炭、铁矿石等大宗干散货码头的投资、建设、管理和经营,配备15万吨级煤炭接卸泊位和7万吨级装船泊位,拥有先进的码头设施。港弘码头所在的高栏港区是粤港澳大湾区联结西江流域的重要出海门户,距离国际主航道仅1海里,天然资源优势突出。自2016年12月正式投产运营以来,港弘码头业务发展成熟,吞吐量稳步增长,效益逐年向好。根据公开信息,2020年港弘码头实现营业收入约1.54亿元,净利润约122万元;2021年1-10月实现营业收入约1.46亿元,净利润约1,714万元,盈利能力进一步增强。
2016年5月,控股股东珠海港集团承诺,“在港弘码头正式运营并实现连续两个会计年度盈利后,或者根据上市公司的战略考虑和建议,择机将其届时持有及控制的港弘码头适当比例股权整合进入珠海港股份有限公司,以减少与上市公司之间存在的同业竞争”。随着港弘码头有望实现连续两个会计年度盈利,公司收购整合港弘码头条件已初步成熟。交易完成后,港弘码头将成为公司全资子公司,公司将承接珠海港集团属下散货港口业务资产,港弘码头与公司之间的同业竞争问题将得到彻底解决,能有效维护上市公司及全体股东的权益。
珠海港表示,此次收购港弘码头是整合公司现有资源、协同发展,全面提升公司港口、航运、物流服务等多方综合业务能力的需要,有助于提高公司港口物流综合服务业务的收入水平和经营效益,进一步巩固在华南区域的竞争优势,强化粤港澳大湾区和长江经济带的双轮业务驱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