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 :公司公告2025-04-18
广弘控股公告,公司于2023年4月获中国证监会批复,同意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不超过9亿元公司债券,批复有效期为24个月。因综合考虑市场环境、资金需求等因素,公司在有效期内未实施首期债券发行,导致批复到期失效。公司表示,该事项不会对生产经营活动造成重大影响,亦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目前公司各项业务经营正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