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 :金融界2024-06-06
中绿电公告称,公司的子公司于中国农业银行济南分行市中支行、中国银行青海省分行营业部和中国农业银行西宁市城西支行(以下简称“开户银行”)开立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并与公司、保荐机构和募集资金存放银行机构签订《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募集资金五方监管协议》。在协议中,甲方(公司及其子公司)和乙方(存放资金银行)应共同遵守相关法律法规,保荐方(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对甲方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且甲方一次或12个月内累计从专户中支取的金额超过5,000万元或者募集资金净额的20%的,乙方应当在付款后5个工作日内及时以传真/邮件方式通知保荐方。此外,协议还规定了在争议情况下的解决路径等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