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 :闲谈聊财经2022-10-08

2022年9月29日,000564ST大集发布《关于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行政处罚决定书的公告》称:于2022年9月28日收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决定书》(〔2022〕52号)。经查明,ST大集存在以下违法事实:海航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航集团)通过“海航集团-事业部/产业集团-单体公司”三层管理结构实际管理下属公司。在财务上施行全集团一体化、垂直化、三层式控制及管理;在资金上施行现金流一体化管理,资金由海航集团统一调拨;在人员安排上由海航集团统筹制定管理制度,统一任命定岗。ST大集属于前述“单体公司”,在财务资金管控方面缺乏独立性,其与相关关联方的资金往来、签署对外担保合同等,均在海航集团的组织及操控下完成,由此导致ST大集未按规定披露非经营性关联交易和关联担保事项。
证监会决定:1、对供销大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给予警告,并处以二百万元罚款;2、对杜小平给予警告,并处以一百万元罚款;3、对韩玮、王卉给予警告,并分别处以七十万元罚款;4、对胡明哲给予警告,并处以五十万元罚款;5、对李仲煦给予警告,并处以十五万元罚款。
供销大集因信息披露违法违规被证监会处罚,受损投资者可以索赔。目前,谢保平律师团队已代理了多批投资者索赔立案。江苏沁典律师事务所谢保平律师(执业证号:13201201010729362)表示:凡2018年4月28日至2021年1月29日之间买入000564供销大集,且在2021年1月30日(含当日)及以后卖出或继续持有者(最终以法院的认定结果为准)法院遵循“不告不理”的原则,符合上述索赔条件的受损普通投资者和机构投资者可股保平网了解最新资讯,以免错过索赔机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