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 :公司公告2025-06-24
江苏哈工智能机器人股份有限公司公告,子公司海宁哈工我耀机器人有限公司涉及与农业银行海宁市支行的金融借款合同纠纷案已由嘉兴市中级人民法院判决。根据判决,海宁我耀需归还本金2.175亿元及利息318.32万元,并支付律师费18万元。公司承担保证责任后可向海宁我耀追偿,同时农行有权在3.474亿元最高限额内对抵押物优先受偿。本案预计减少公司利润133.087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