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 :金融界2024-12-04
12月4日消息,宝塔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近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宁夏监管局出具的《宁夏证监局关于对宝塔实业股份有限公司采取出具警示函行政监督管理措施的决定》。公司未对没收新建仓储库房的处罚事项及时进行会计处理,违反相关规定。监管局决定对公司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监管措施并记入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要求公司10个工作日内提交书面报告。公司高度重视相关问题,将严格按要求报送,引以为鉴,加强学习,提升财务信息披露质量和规范运作水平。本次监管措施不影响公司生产经营管理活动,公司将认真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提醒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