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 :竞争法视界2023-02-21

导读
2023年2月20日,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市场监管总局”)发布辽宁省市场监督管理局(“辽宁省市监局”)对东北制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东北制药”)作出的处罚决定。经过3个月的立案前核查,该案于2019年立案,调查发现东北制药在2018年11月至2019年6月间,滥用其在中国左卡尼汀原料药市场的支配地位,实施以不公平高价销售左卡尼汀原料药的行为,排除、限制下游左卡尼汀制剂市场竞争,损害了消费者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根据修改前的《反垄断法》,考虑到当事人积极配合调查并主动整改等情节,辽宁省市监局最终决定责令东北制药停止违法行为,并处以其2018年度中国境内销售额2%的罚款,计人民币13,300.44万元。(竞争法视界)
来源: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
原文标题:市场监管总局发布东北制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滥用市场支配地位案行政处罚决定书
辽宁省市场监督管理局于2019年7月对东北制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涉嫌滥用市场支配地位行为立案调查。2023年1月,辽宁省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法对本案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现予公告。
2023年2月20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