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 :公司公告2025-03-21
ST美谷公告,因合同纠纷被信达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广东省分公司起诉的两起案件已收到二审判决书,法院驳回上诉维持原判,判令一:判令被告天津凯华奎恩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向原告偿还重组债务人民币 107,228,000.00 元及重组宽限补偿金、违约金;判令被告公司、田汉、李莉、奥园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康威集团有限公司、惠州狮峰实业有限公司、深圳奥园科星投资有限公司对诉讼请求债务承担连带保证责任等。判令二:被告京汉置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向原告偿还重组债务人民币 40,842,000.00 元及重组宽限补偿金、违约金;公司需在债务本金范围内承担连带责任。此事项可能对公司业绩产生影响,具体以年度审计为准。此外,公司目前处于预重整阶段,银行账户及控股子公司主要账户被冻结,股票交易已被叠加实施其他风险警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