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 :中新经纬2023-05-09
往期财报存重大遗漏,在公司被监管处罚后,4名时任董监高被警示。
大连证监局网站截图
大连证监局网站9日公布的监管措施信息显示,根据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决定书》(〔2022〕71号)所述事实,海航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披露的2016年年报、2017年半年报及年报、2018年半年报及年报、2019年半年报及年报、2020年半年报及年报存在重大遗漏行为,违反了《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证监会令40号,以下简称《办法》)第二条第一款的规定。
陈英杰,时任ST海投董事,签字表决2018年年报、2019年半年报及年报、2020年半年报及年报。
吴陆鸿,时任ST海投职工代表监事,签字表决2018年年报、2019年半年报及年报、2020年半年报及年报。
张伟亮,时任ST海投总经理助理,签字表决2018年年报、2019年半年报及年报、2020年半年报。
杜传利,时任ST海投独立董事,签字表决2016年年报、2017年半年报及年报、2018年半年报及年报、2019年半年报及年报、2020年半年报及年报。
大连证监局指出,根据《办法》相关规定,上述4人作为公司时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对上述信息披露问题负有责任。该局决定对陈英杰、吴陆鸿、张伟亮、杜传利采取出具警示函的监督管理措施,并记入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
回溯公司公告显示,证监会对公司及部分当事人的处罚已于2022年底率先落地。
据《行政处罚决定书》(〔2022〕71号),经查,公司未及时披露及未在定期报告中披露关联担保、关联交易事项。公司2016年年报、2017年半年报及年报、2018年半年报及年报、2019年半年报及年报、2020年半年报及年报、2021年半年报存在重大遗漏。
鉴于此,证监会决定责令公司改正,给予警告,并处以150万元罚款;
对时任董事长朱卫军给予警告,并处以80万元罚款;
对时任监事长、总经理、董事姜杰,时任副总裁、财务总监、总经理、董事蒙永涛,时任财务总监、董事刘腾键给予警告,并分别处以70万元罚款;
对时任副总经理、董事林菡给予警告,并分别处以50万元罚款;
对时任董事长、董事于波给予警告,并处以20万元罚款。
此外,时任监事、合规法务部总经理陶琰、时任董事会秘书朱西川也因上述事项,于2023年4月被证监会给予警告,并分别处以五十万元罚款。
值得注意的是,从5月4日开市起,海航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被实行“退市风险警示”处理,股票简称由“ST海投”变更为“*ST海投”。
二级市场上,*ST海投9日股价低开低走,截至发稿时已跌停,报1.08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