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 :雷达财经2023-05-31
5月30日晚间,*ST海投披露了《关于公司股票存在可能因股价低于面值被终止上市的风险提示公告》。
公告显示,根据《股票上市规则》9.2.1条的规定,在深交所仅发行A股股票或者仅发行B股股票的公司,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连续二十个交易日的每日股票收盘价均低于1元,深交所终止其股票上市交易。截至2023年5月30日,公司股票收盘价连续十个交易日低于1元,公司股票存在可能因股价低于面值被终止上市的风险。根据《股票上市规则》第9.1.15条的规定,因触及交易类强制退市情形而终止上市的股票不进入退市整理期,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风险。
关于公司股票被实施风险警示的情况为,因*ST海投存在未履行程序未披露关联方担保事项尚未完全解决,且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2022年度内部控制有效性出具了否定意见《内部控制审计报告》,根据《股票上市规则》第9.8.1条第(二)项、第(四)项的相关规定,公司股票被继续实施其他风险警示。
以及因公司2022年度经审计净利润为负值且营业收入低于1亿元,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3年修订)第9.3.1条的规定“上市公司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本所对其股票交易实施退市风险警示:(一)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净利润为负值且营业收入低于1亿元,或者追溯重述后最近一个会计年度净利润为负值且营业收入低于1亿元;”,公司股票自2023年5月4日起被深圳证券交易所实行“退市风险警示”处理。
值得关注的是,2022年12月29日,*ST海投曾收到中国证监会送达的《行政处罚决定书》((2022)71号),证监会对公司及部分当事人进行了处罚。
经查,*ST海投未及时披露及未在定期报告中披露关联担保、关联交易事项,未及时披露及未在定期报告中披露为关联方借款提供银行存单质押担保及相关的关联交易情况。公司未及时披露及未在定期报告中披露股权转让相关事项。
最终,证监会责令*ST海投改正,给予警告,并处以一百五十万元罚款,同时对相关责任人给予处罚,其中包括对时任监事、合规法务部总经理陶琰,以及时任董事会秘书朱西川给予警告,并分别处以五十万元罚款。
吴立骏律师告诉雷达财经,上市公司不当行为给投资者造成损失的,受损投资者可依法索赔。凡是在2016年9月14日至2021年4月29日期间买入,且在2021年4月29日收盘时仍持有*ST海投股票的受损投资者,可通过公号“雷助吧”(雷助码:01)报名,免费参与索赔。获赔前无任何费用。
*ST海投成立于1993年,注册资本为14.3亿元,于1996年11月8日在深交所上市。
根据公司最新对年报问询函的回复,*ST海投目前处于转型过渡期,公司将向产业基金、不动产基金及康养产业资产管理平台等业务领域转型发展。未来,公司将以基金投资及管理、咨询服务为主营业务,通过不动产投资信托基金REITs、私募股权投资基金、股权投资三大投资平台,重点投资康养产业、医疗产业以及高成长的新经济公司,打造康养、医疗运营平台及资产管理平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