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 :新浪财经2021-07-27
乐居财经讯孙肃博 7月27日,新华联(000620.SZ)发布关于公司涉及诉讼的公告,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银川分行(以下简称“中信银行银川分行”)就金融借款合同纠纷,将新华联及其子公司银川新华联及北京新华联置地有限公司(下称“新华联置地”)起诉至银川市中级人民法院。
公告显示,银川新华联与中信银行银川分行签订《固定资产贷款合同》,中信银行向银川新华联发放 4亿元贷款,贷款到期日为 2028年2月4日,还款方式为按季等额本息。为担保主债权的实现,新华联就上述融资事项与中信银行银川分行签署《最高额保证合同》,为本次融资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同时,银川新华联与中信银行银川分行就贷款合同签订《最高额抵押合同》及《最高额应收账款质押合同》,分别以其名下的不动产所有权及部分应收账款提供抵押担保及质押担保。新华联置地与中信银行银川分行就贷款合同签订《最高额权利质押合同》,以其所持有的银川新华联 100%的股权提供质押担保。由于银川新华联发生未按约定及时归还本息等情形,中信银行银川分行依据《固定资产贷款合同》宣布贷款提前到期,要求银川新华联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立即偿还全部未付贷款本金、利息,要求担保人承担相应的担保责任。
另据公告,银川新华联诉请法院依法判令被告银川新华联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向其偿还借款本金利息合计 35176.986477万元,新华联对此承担连带清偿责任。目前本案尚未开庭审理。
截至本公告日,新华联发生的其他尚未披露的未达到披露标准的诉讼事项涉及总金额合计 45,876.44 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的 6.94%。除此之外,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没有应披露而未披露的其他重大诉讼、仲裁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