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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敖东(000623)内幕信息消息披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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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敖东:对四个产业项目进行建设,分析其可转债发行的内部动因

http://www.chaguwang.cn  2023-03-21  吉林敖东内幕信息

来源 :财木神神2023-03-21

  在当前企业负荷产能无法满足市场需求的情况下,吉林敖东集团计划对四个产业项目进行建设,并延伸相关服务。

  

  根据优序融资理论,在企业的持续经营过程中进行项目投资建设时会遵循先内部后外部的筹集资金方式,率先使用自有资金投入项目建设,如果自有资金能够满足项目建设则无需进行外部融资,反之不能满足则企业需要通过对外融资来筹集资金。

  吉林敖东集团此次项目建设的预计金额20.92亿元,根据吉林敖东集团年度报告显示2017年12月31日所有者权益总额为205.37亿元,经过计算可知,企业自有资金的余额为21.07亿元。

  

  虽然企业自有资金额度大于项目建设预计金额,但是考虑到四个项目建设的整体建设期预计为2至3年0.15亿元的剩余资金很难维持建设期间的企业经营周转,并且企业也会丧失应对不确定情况的能力。

  因此如果要保证项目建设时企业能够维持正常经营,吉林敖东集团就必须选择外部融资来获取足够的建设资金。

  

  债务融资和股权融资共同构成了外部融资,两者各有利弊。

  债务融资的特点是债权人会每年向融资对象收取一定的利息,这会增加企业的财务风险,而股权融资则会降低企业投资项目的收益、分散股东的控制权,最终损害原股东的利益。

  在企业经营良好的情况下,股东通常会希望企业会优先选择债务融资来筹集资金,以避免股东的控制权被分散。而当企业现金流不稳定、偿还债务能力较差时,为避免破产危机企业会选择股权方式进行融资。

  

  吉林敖东集团虽然保持了良好的经营发展趋势,但是因为企业现有债务的逐渐到期,企业已背负了较大的还款压力。

  因此,在吉林敖东集团股东不希望自身利益被损害的情况下,单一的选择债务融资或股权融资已不能满足企业需要,可转换债券由于兼具两者特性而成为企业的首选,既能解决了现金流无法偿还债务或企业的预期盈利不能负担利息支出的问题,又能解决了股东对自身利益受损的担忧。

  

  资本结构动因

  债务资本和权益资本共同构成了企业的资本结构,根据权衡理论的研究,良好的资本结构能够充分利用企业的税盾效应,从而影响投资者对企业经营的利好判断、提升公司治理并有利于提高企业价值。

  

  背负债务过高会使企业陷入财务困境,过低又会使税盾效益降低,财务杠杆效应得不到充分利用。在理想的情况下,通过对债务和股权进行合理配置、维持企业最佳债股比例,企业能够达到资本结构的最佳状态。在最佳状态之下,企业使用资本的成本最低,能够实现企业利益的最大化。

  但是最优资本结构并不是一个固定的数值。在相同企业的不同经营时期,企业最优资本结构也会发生不同的变化,追求最优状态通常是一个持续的过程,要根据企业经营对资本结构进行不断的调整。

  

  由于股权融资从筹备到发行需要较长的时间,而债券融资的筹备时间较短,可转债在转股后又能发挥股权融资对资本结构的调整作用。

  因此企业可以将可转债作为一种调整工具,通过充分利用可转债的发行条款的方式,合理利用其转换属性,达到调整资本结构的目的。资产负债率是负债总额占资产总额的比率,通常衡量企业的资本结构水平。通过分析资产负债率,能够对企业是否需要调整资本结构进行明确判断。

  

  由于吉林敖东集团2017年A股市值为262亿,吉林敖东集团发债前2015-2017年间,资产负债率变动范围在1.17%至2.07%之间。

  与同行业相近规模的企业相比差距过大,一方面说明企业的偿债压力和财务费用支出较低,企业呈现稳健型经营状态,另一方面也证明了与行业企业相比,税盾效应为企业带来的利益较小,财务杠杆没有被充分利用,仍然存在很大的提升空间。

  

  因此,调整企业的资产负债结构能够提升财务杠杆的利用效率、增加企业利益,整体而言企业需要对资本结构进行调整。

  从发行后数据来看,可转债的发行也为吉林敖东集团的资本结构带来了变化,2017年至2019年间由2.07%增长至9.08%,虽然仍旧处于较低的水平但是已经接近其他三家企业的平均值。

  

  也说明了吉林敖东集团运用可转债对资本结构进行调整是合理的,可转债的发行积极改善了企业的资本结构。

  融资成本动因

  (1)财务费用较低

  相对于股权融资,债务融资通常将利率的高低作为选择融资方式判断的标准,利率的高低关系到企业每年利息支出的金额大小,决定着企业的财务费用。选择利率更小的融资方式能够降低企业的财务费用,从而提升营业利润。

  

  可转债由于多采用累进利率作为计息方式,使得可转债能够维持一段时间的较低利率,发行企业就能够以比一般债券更低的利率获得资金。

  与银行借款和企业债券相比,可转债的利率优势较大。由吉林敖东集团发布的募集说明书可知,虽然“敖东转债”采取的是累进利率的方式,但第6年利率也仅为2.00%,远小于表中所列年度的银行贷款基准利率。

  并且,由于可转债具备转股属性,如果在可转债到期之前持有人进行了转股,那么企业将无需支付已转股部分的剩余利息。

  

  银行借款和企业债券则需要严格执行每年结息到期还款的规定,相对而言大幅度增加了筹资企业的财务费用、减少了企业利润。因此,企业会更倾向于选择财务费用较低的可转债融资方式。

  (2)税盾效应减少

  缴税可转债融资与股权融资相比对融资企业有税盾效应的优势。这是由于债务利息支出在成本税前列支,能够减少企业所缴纳的企业所得税。

  

  而可转债具有债务属性,其债权属性利息可在税前扣除,因此可转债在转股之前,能够一直享有税盾效应。在税盾效益的作用下,吉林敖东集团在股权融资和可转债融资的选择中更加偏好使用可转债进行融资。

  逆向选择成本动因

  逆向选择成本是企业的管理者和普通投资者之间由于信息不对称而产生的逆向选择效应。也被称为间接成本。

  

  企业在进行外部筹资时,所面对的投资者通常并不能全面完整的获取企业的信息,只能根据企业披露的公告信息来完善对筹资企业的了解。

  在这种企业的管理者具有绝对信息优势的情况下,一旦企业通过增发股票等股权融资方式筹集资金,外部投资者就可能会接受到错误信号。在信息不对称的基础上,通常投资者会认为企业在传递股价被高估的信号。

  

  虽然对于企业自身而言,通过股权进行筹资可以降低负债,减少偿债压力,但外部的普通投资者会对筹资企业失去信心,最终会导致企业市值的降低。可转债虽然具有股权属性,但是并不会像股权融资一样对外部市场发出错误信号。

  首先在可转债发行前,企业会多次发出公告,说明筹资用途和项目投资的具体方案,从而缩小了一部分企业管理者和外部投资者的信息不对称。

  

  其次,可转债的发行会向市场投资者传递一种企业发展前景良好的信号,是外部投资者愿意买入并持有企业可转债。最终产生降低逆行选择成本的作用。因此出于减少逆向选择的角度,吉林敖东集团会选择发行可转债来筹集资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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