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 :公司公告2026-03-24
三木集团公告,公司因买卖合同纠纷被福州榕投起诉,福州市晋安区人民法院作出一审判决,要求公司退还货款5.737亿元并支付相应违约金,同时承担律师费损失36.3万元。开发区公司和华信实业分别承担部分赔偿责任和连带清偿责任。案件受理费由多方分担。本次判决为一审结果,最终判决存在不确定性,对公司利润影响尚无法判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