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 :每经网2022-04-27
年4月27日,深交所对*ST万方(SZ 000638)及相关人员予以处分:经查明*ST万方及相关人员存在以下违规行为:2011年4月27日,*ST万方作为借款主体与第三方签订借款协议,向第三方借款2200万元,其中2000万元直接汇入*ST万方原控股股东北京万方源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银行账户。相关行为构成控股股东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占用金额占*ST万方2010年经审计净资产的9.96%。2021年11月30日,相关资金占用已通过债务冲抵方式解决。鉴于相关违规事实及情节,依据本所《股票上市规则》第17.2条、第17.3条以及《上市公司纪律处分实施标准(试行)》第二十条的规定,经本所纪律处分委员会审议通过,本所作出如下处分决定:一、对万方城镇投资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给予通报批评的处分;二、对万方城镇投资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原控股股东北京万方源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原实际控制人、董事长张晖给予通报批评的处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