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 :公司公告2025-04-09
泰达股份公告,根据经营发展需要,公司的控股子公司天津泰达能源集团有限公司向廊坊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天津分行申请融资10,000万元,期限6个月,该融资为两笔业务,业务均为银行承兑汇票,票面金额均为10,000万元,泰达能源以不少于票面金额的50%交存保证金并以所存保证金提供质押担保,公司提供10,000万元(敞口)连带责任保证;向渤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天津滨海新区分行申请综合授信,期限一年,授信额度使用范围包括:流动资金贷款、商业承兑汇票和信用证等。公司提供73,000万元(敞口)连带责任保证。公司控股子公司天津兴实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向天津滨海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申请融资5,000万元,期限12个月,该业务为国内信用证,开证金额10,000万元,兴实新材料以不少于开证金额的50%交存保证金并以所存保证金提供质押担保,公司提供5,000万元(敞口)连带责任保证。本次担保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余额为 116.58 亿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总额的 205.7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