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 :中国证券网2023-09-01
长春高新公告,公司拟使用自有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部分公司已在境内发行的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全部用于后续实施公司及子公司核心团队股权激励。本次拟用于回购资金总额不低于1.5亿元、不超过2亿元,回购价格不超过200元/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