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 :金融界2023-10-09
长春高新技术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计划使用自有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部分公司已在境内发行的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全部用于后续实施公司及子公司核心团队股权激励。拟用于回购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1.5亿元、不超过人民币2亿元,回购价格不超过人民币200元/股。截至2023年9月30日,公司尚未实施回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