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 :金融界2024-01-13
长春高新技术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于2024年1月13日接到关于公司回购股份的提议,提议人为公司董事长马骥先生,董事、总经理姜云涛先生,董事、常务副总经理叶朋先生,董事、副总经理王志刚先生。提议回购股份的原因和目的是为提振市场信心,维护公司和股东利益,并建立完善长效激励机制,充分调动公司及核心子公司员工的积极性,有效地将股东利益、公司利益和员工个人利益紧密结合在一起,促进公司健康可持续发展。回购股份的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1亿元(含)且不超过人民币1.2亿元(含),回购期限不超过12个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