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 :公司公告2023-07-05
上峰水泥公告,因甘肃上峰水泥股份有限公司控股子公司博乐市上峰水泥有限公司的全资子公司乌苏上峰水泥有限公司及公司参股公司乌中合资企业上峰友谊之桥有限责任公司生产经营发展需要,拟计划向银行申请14.5亿元的融资授信,其中乌苏上峰拟向新疆乌苏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申请5000万元的融资授信,公司需为乌苏上峰提供全额连带责任担保,担保期限三年,持有博乐市上峰水泥有限公司10%股权的股东江苏润亿环保机械有限公司向公司提供反担保。友谊之桥拟向中国进出口银行安徽省分行申请14亿元的融资授信,公司按持股比例为友谊之桥提供4.06亿元的连带责任担保,担保期限十年,友谊之桥以其自身资产向公司提供反担保。甘肃上峰水泥股份有限公司为乌苏上峰水泥有限公司提供担保,担保金额为5000万元。为乌中合资企业上峰友谊之桥有限责任公司提供担保,担保金额为4.06亿元。本次新增对外担保额度4.56亿元后,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的对外担保额度总金额为59.81亿元;本次新增对外担保额度后,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余额为46.45亿元,占公司2022年12月31日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55.21%;本次新增对外担保额度后,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对合并报表外单位提供的担保总余额为5.11亿元,占公司2022年12月31日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6.07%。公司不存在逾期担保、涉及诉讼的担保及因担保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损失等等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