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 :公司公告2026-06-26
东北证券公告,董事会提名与薪酬委员会根据《公司法》《证券法》《证券公司治理准则》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公司提名与薪酬委员会工作规则》等相关规定,对刘丙球先生的任职资格进行了审核,认为其符合董事任职条件,具备上市公司和证券公司董事任职资格,同意其为公司第十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