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 :炜衡金融3152023-07-14
2023年7月12日,京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000711)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立案告知书》(证监立案字0192023001号)。因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中国证监会决定对其立案。
此前,*ST京蓝收到深交所上市公司管理一部下发的《关于对京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年报的问询函》(公司部年报问询函〔2023〕第90号)。问询函中表示,截至报告期末,*ST京蓝货币资金期末余额为11,085.90万元,其中受限货币资金为6,728.10万元。有息负债(含短期借款、应付票据、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长期借款、应付债券)期末余额为232,309.25万元,非受限货币资金期末余额远低于有息负债期末余额。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期末余额为-50,534.37万元,触及退市风险警示情形。同时,*ST京蓝因大额债务逾期未偿还,面临大量诉讼事项,主要银行账户被冻结、不动产被查封等事项,年审机构向公司出具带有持续经营能力存在不确定性的强调事项段的审计报告。深交所要求*ST京蓝说明截至目前公司有息债务及逾期情况、一年内到期债务、实际可动用资金情况等,并结合非受限货币资金期末余额较低、有息债务规模较大且存在逾期债务等,说明公司短期及长期偿债能力,是否面临较大债务风险,公司持续经营能力是否存在重大不确定性,运用持续经营假设编制财务报告是否适当。年报显示,*ST京蓝作为被告存在未决诉共96笔,涉案金额2.45亿元,但报告期及2021年均未计提预计负债。
炜衡金融315团队表示初步判断在2023年7月11日(含当日)前买入,并在2023年7月12日之后卖出或仍持有该股票的受损投资者可以提出索赔(最终索赔条件须以法院认定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