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 :IPO侦查2022-10-19
导读:浙江陀曼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陀曼智能”)冲击上市过程中更换保荐机构,背后原因惊现“驻场保代人数不够”的情形,这在券商保荐过程中实属少见。
2022年9月26日陀曼智能审核状态为已问询。
上交所问询函问题显示,2021年1月12日,陀曼智能与国元证券签订了IPO辅导协议。2022年3月7日,经双方协商,辅导协议被终止。要求对更换券商的原因进行回复。
陀曼智能在回复上交所问询问题时表示,国元证券接受陀曼智能委托于2021年10月29日向浙江证监局申请辅导备案进入辅导期,并计划于2022年6月30日前完成科创板IPO申报。
在辅导过程中,陀曼智能要求国元证券项目组必须长期出差驻扎现场履职尽责,但由于国元证券未能及时派遣足够的项目人员履行尽职调查及申报程序(国元证券现场常驻人员仅2-3人),不利于IPO项目整体进度推进,经双方友好协商,陀曼智能决定更换券商。
辅导4个月被更换
2021年10月27日陀曼智能与国元证券签订上市辅导协议,并报送了首次辅导备案登记的材料,浙江证监局于2021年10月29日公示了该备案信息。
2022年3月7日,陀曼智能与国元证券签订《浙江陀曼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与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之终止股票发行与上市辅导相关合同的协议》,国元证券终止辅导工作。
至此,国元证券对陀曼智能的上市保荐业务“黯然收场”。
因人员投入不足被更换实为蹊跷
据证监会于2020年6月1日公布施行的《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第四十七条规定,保荐机构应当指定2名保荐代表人具体负责1家发行人的保荐工作,且可以指定1名项目协办人。
据证监会于2021年9月30日公布施行的《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辅导监管规定》第五条规定,辅导机构、证券服务机构及其相关人员应当勤勉尽责,诚实守信,按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开展工作。辅导机构指定参与辅导工作的人员中,保荐代表人不得少于2人。
也就是说,根据《办法》和《规定》,国元证券对陀曼智能进行辅导时,驻场在陀曼智能的工作人员至少为2人。
在国元证券参加辅导工作的2-3人中,如果有2名保荐代表人,也仅仅是符合《办法》第四十七条和《规定》第五条的最低要求。上市辅导工作内容繁多、周期较长、涉及面广,仅由2-3名驻场人员进行,可能未必能够充分开展工作和推进项目进度。
数据显示,近几年国元证券的投行队伍在不断扩充,投行业务人员由2019年的260人增至2021年底的354人。
人员扩充带来的业务增量也比较明显。2022年上半年,国元证券投行业务手续费净收入为2.63亿元,同比增长3.05%。2021年,国元证券投行业务累计完成了14个IPO项目,股票主承销收入、金额和家数分别位列行业第12、14和16位,当年投行手续费净收入大增52.77%。

国元证券2019-2022年中报投资银行业务手续费净收入情况
在投行队伍大幅增长的同时,国元证券因人员投入不足被陀曼智能在IPO前更换,实为蹊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