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 :新浪财经2024-09-30
根据深圳证监局2024年9月30日发布的公告,尹美波因其在证券从业期间的违法行为被处以罚款和警告。尹美波在2009年至2023年间,利用多个账户进行股票交易,并私下接受客户委托买卖股票,累计亏损达64万元。
经调查,尹美波在2013年到2023年期间,使用“黎某某”和“尹某某”账户进行股票交易,并在2020年至2023年间,接受客户的委托进行交易,收取报酬共计11万元。深圳证监局认为,这些行为违反了《证券法》的相关规定,构成违法行为。
最终,深圳证监局对尹美波处以21万元罚款,没收违法所得11万元,并给予警告,要求其改正违法行为。尹美波如对处罚决定不服,可在规定时间内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
2009年5月1日至2023年11月6日,尹美波先后任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证券营业部营销人员、经纪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