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 :中财网2023-09-25
公司控股子厦门宏佑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厦门宏佑”)由于经营需要,与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厦门分行签订相关保函文件,约定保函金额8,000万元,由公司与合作方按合作比例为上述保函提
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其中公司按51%权益比例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金额为4,080万元,合作方建发房地产集团有限公司按49%权益比例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金额为3,920万元,厦门宏佑向公司提供反担保。公司已与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厦门分行签署保证担保合同。
公司曾于 2023年 1月10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2023年2月1日召开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为项目公司提供担保额度的议案》,2023年公司向控股子公司新增担保额度共计2,138,400万元,其中,向资产负债率70%以上的控股子公司新增担保额度2,057,900万元,向资产负债率70%以下的控股子公司新增担保额度80,500万元。
公司此次为厦门宏佑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未超过经审批的担保额度,不需提交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
担保额度使用情况见下表(单位:万元):
类别 |
经审批可用担保额度 |
本次担保前已用额度 |
本次担保额度 |
本次担保后已用额度 |
剩余可用担保额度 |
资产负债率70%以上的控股子公司 |
2,057,900 |
441,810 |
4,080 |
445,890 |
1,612,010 |
资产负债率70%以下的控股子公司 |
80,500 |
0 |
0 |
0 |
80,500 |
合营或联营企业 |
137,600 |
3,584.64 |
0 |
3,584.64 |
134,015.36 |
合计 |
2,276,000 |
445,394.64 |
4,080 |
449,474.64 |
1,826,525.3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