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 :证监会2021-11-25
东方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
我会依法对你公司拟承销的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永续次级债券申请文件进行了审核,形成如下反馈意见。依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行政许可实施程序规定》,请你公司对下列问题逐项落实并在30个工作日内提交书面回复意见及电子文档。不能按期回复的,请提前5个工作日向我会提交延期回复的申请,并说明理由及具体回复时限,延期时间最长不超过2个月。未在上述期限内回复意见,且未按期提交延期回复的申请,或者按期提交延期回复的申请,但未说明理由或者理由不充分的,我会将依法作出终止审查的决定。反馈回复涉及修改募集说明书的,请以楷体加粗标明。
根据申报材料,截至2021年6月末,发行人有息债务余额为1 , 397亿元,其中公司债913亿元。同时,发行人在手注册批复或无异议函额度较多,其中,一年期以上债券额度 9 75 亿元。本次申请发行 100 亿元,募集资金拟用于偿还存量公司债券。
请发行人结合报告期内债务规模、债务结构、债券发行计划等,说明本次债券申报的合理性。
请主承销商对上述事项进行补充核查并发表相关核查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