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 :每经网2023-01-07
岳阳兴长控股子公司湖南长进石油化工有限公司因环境违法行为受到行政处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第一百一十二条第二项,湖南长进石油化工有限公司被处以罚款10万元。该处罚信息于2022年12月15日被相关监管机构披露。
文号为岳环罚决字﹝2022﹞183号的行政处罚决定书内容显示,2022年11月10日,经开区分局现场检查发现,湖南长进石油化工有限公司当时未制定危废管理计划,未在国家危废管理信息系统进行危废申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