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 :搜狐财经2022-04-28
近日,*ST节能(神雾节能,000820)发布公告,所属子公司江苏省冶金设计院有限公司与江苏鲲鹏环保工程技术有限公司签订了《安徽首矿大昌金属材料有限公司200万吨带式焙烧球团脱硫脱硝EP项目》,合同总价为人民币金额6,262万元元(其中设计费180万元;设备材料费6,082万元)。
*ST节能表示,本项目履约期限较长,存在建设期风险因素,在合同履行过程中,亦存在因法律法规、政策、市场环境的变化而影响合同未来履行的风险或无法按时、足额收款的风险,以及存在受不可抗力影响造成的风险,可能会导致合同无法如期或全面履行。
*ST节能表示,截止 2021 年末,公司实际执行并确认收入的项目均符合公司主营范围。公司销售业务是基于按合同约定进度有序开展并交付相关设计成果和资产不存在年底突击交易从而规避退市风险的情形。
*ST节能(000820)2021年12月收到证监会出具的《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证监会决定拟对神雾节能罚款40万元,相关责任人进行相应处罚。北京维京律师事务所证券业务团队律师提示,神雾节能(000820)信披违规拟遭处罚,符合条件的受损投资者目前向法院诉请索赔的条件已经具备。
自2017年4月27日至2020年11月19日之间买入*ST节能(000820)股票,并在2020年11月19日闭市时持有或此后卖出的受损投资者,敬请关注公众号“证券律师观察”参与索赔(最终以人民法院认定为准)。
此前,深交所向*ST节能发出关注函,要求公司说明2021年第四季度营业收入大幅增长的原因及合理性,以及是否存在年底突击交易从而规避退市风险的情形。
*ST节能预计2021年度营业收入约1.2亿元至1.4亿元,扣除与主营业务无关的业务收入和不具备商业实质的收入后的营业收入约1.15亿元至1.35亿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盈利17.5亿元至22亿元,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亏损1,406万元至939万元。返回搜狐,查看更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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