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对东莞交投而言,似乎是一波三折。
作为幸福人寿的第二大股东,幸福人寿被深圳银保监罚款40万;而最近,旗下东莞控股(000828.SZ)在披露2024年度报告时因审计机构署名错误同样引发市场关注。
这一系列失误背后,实则暴露出上市公司在财务合规、审计独立性、战略调整等多方面的复杂问题。

审计机构变更争议:
独立性存在重重隐忧
无疑,审计机构更换的合规性存在着争议。东莞控股在2024年改聘致同所取代合作五年的大华所,这一决策发生在江苏证监局对大华所开出“暂停证券业务6个月”的严厉处罚之后。表面看,公司是基于“审慎性原则”主动规避审计风险,但深层次动机值得推敲。
时间节点的敏感性。大华所因金通灵财务造假案被处罚的时间(2024年5月)早于东莞控股年报披露期,但公司直至2024年才启动审计机构更换程序。这种滞后反应可能反映出管理层对监管风险的应对被动性。
审计团队存在着“换所不换人”的蹊跷。致同所派出的签字会计师谢某某原为大华所员工,且曾负责东莞控股2023年审计。这种“原班人马平移”现象,实质上削弱了审计独立性原则。根据《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会计师事务所应避免因人员流动导致实质上的“自我复核”,否则可能构成形式上的独立性缺失。
另外,招标程序也让人百思不得其解。2024年12月12日,东莞市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官网披露东莞控股年度财务审计及内控审计服务项目(2024年)招标结果公告,致同所中标,中标金额为81.7万元,高于第二中标候选人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报价(80.5万元)。这一现象,挑战了常规的“价低者得”逻辑。
这可能的解释不外乎以下几条。一是历史审计连续性的溢价,谢某某作为连续审计师,其对企业业务的熟悉程度被视为价值增量;二在审计费用差异较小的情况下,选择更高报价是否存在非市场化考量;三是应急替代策略在起作用,在监管处罚导致大华所暂停业务的窗口期,公司可能优先选择能快速接手的团队。
而监管机构所作出的监管处罚具有明确的方向标作用。大华所被罚事件折射出当前监管层对审计机构“看门人”责任的强化趋势。2020年新《证券法》实施后,会计师事务所的连带赔偿责任显著提高,而东莞控股的审计机构变更可视为企业对监管环境变化的应激反应。但选择与原审计团队存在关联的新所,可能使公司陷入“换汤不换药”的合规风险。

会计差错更正:
收入确认的合规边界
财务方面的疑点,也值得反复推敲。
东莞控股将充电服务收入从总额法调整为净额法,表面理由是“未取得电力控制权”,但这一调整的合规性需结合具体业务模式判断。
控制权认定标准,其实早有相关规则可寻。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若企业对商品或服务拥有定价权、承担存货风险或主导客户选择,则适用总额法。东莞控股自建充电桩并提供服务,理论上应拥有对充电服务的完整控制链,调整理由存在疑点。如果我们追溯调整的动机,2023年及2024年前三季度营收分别调减6927.5万元和5803.02万元,虽不影响净利润,但显著压缩了收入规模。这种操作可能服务于以下目的:
规避收入规模监管指标,如避免触发“营业收入连续下滑”的退市风险警示;
匹配战略收缩预期,通过调减传统业务收入,为新能源等新兴业务增长预留空间;
平滑利润波动,尽管公告称净利润未受影响,但成本同步调减可能掩盖真实毛利率波动。
研发投入收缩与业务转型矛盾也是如此尖锐。康亿创作为公司研发投入的唯一来源,其研发费用从2023年的871万元骤降至2024年的412万元,降幅达52.7%。
这一现象与公司宣称的“加码新能源赛道”战略存在逻辑冲突,即有可能技术储备不足风险,充电桩行业正经历快充技术迭代,研发投入收缩可能削弱长期竞争力;而发韧于财务压力的传导又带来恶性循环,即充电业务连续亏损(2024年合计亏损2837万元)迫使公司压缩开支,从而陷入“投入不足—竞争力下降—亏损加剧”的魔咒。

收缩与资金腾挪:
从重资产到轻资产转型的得失
东莞控股从东莞一号线业务退出,回收资金39.72亿元(含补偿金),这一决策具有双重效应。
一是短期收益得到美化。退出产生的投资收益直接推高2024年归母净利润43.26%,但显然,这属于不可持续的非经常性损益;二是意味着对长期战略进行了调整,剥离周期长(PPP项目平均回报期超20年)、现金流压力大的轨道交通业务,转向现金流稳定的高速公路和灵活性更高的新能源领域,符合“降杠杆、优结构”的行业趋势。
不过,资金配置也暗藏隐忧。投资集中度风险,高速公路扩建属于资本密集型投资,与退出的轨道业务同样面临长周期回报问题;证券业务协同性存疑,对东莞证券股权的参与,事实上难以形成控制权,财务投资属性大于战略协同。
当然,更为严峻的是,新能源布局存在一定的滞后。充换电业务营收占比仅5.1%,且亏损持续扩大,与行业头部企业相比差距显著。战略的收缩与转型,带来的不是十分明朗的前景,相反,仍是风云在途。

监管启示与市场反思
从管理层角度来看,审计机构独立性监管亟待强化。东莞控股事件暴露出现行审计机构变更制度的漏洞。从监管的角度来看,最好能够设立“冷却期”制度,禁止关键审计人员离职后短期内为同一客户服务;同时,要强化招标过程信息的披露,要求上市公司披露审计团队历史关联性及中标理由;另外,还要加大对“换所不换人”行为的核查力度,将其纳入年报问询重点。
监管需穿透业务。针对总额法与净额法的争议,监管部门应建立行业细分指引,明确充电服务等新兴业态的收入确认标准,必要时引入第三方技术评估,防止企业利用会计政策选择调节财务数据。
作为投资者,应将更多精力放在战略转型的真实性上。市场需警惕“伪转型”陷阱,东莞控股虽宣称聚焦新能源,但研发投入收缩、业务亏损扩大与巨额传统领域投资并存,反映出战略落地能力的不足。投资者应重点分析现金流结构、研发强度及细分业务成长性,而非简单相信口号式转型。
自然,东莞控股的年报乌龙事件绝非偶然,而是财务合规性弱化、审计独立性缺失、战略转型焦虑共同作用的结果。在注册制改革深化、退市新规趋严的背景下,上市公司需以更高标准规范信息披露,真正实现从“形式合规”到“实质合规”的跨越。
对于资本市场而言,此案再次敲响了警钟,即唯有建立起“监管——企业——中介”三位一体的治理生态,才能筑牢资本市场高质量发展的根基。
从东莞控股的“审计乌龙”到幸福人寿处罚事件,这每一事件背后,都或多或少有着东莞交投的影子。这些并非都是孤立的个案,而是彼此映照,折射出地方国企集团化扩张中的治理裂痕。
在金融严监管与国企改革深化的双重背景下,地方国企集团亟需认识到,真正的转型升级不仅需要资产结构的调整,更取决于治理能力的革命。唯有将合规内化为组织基因,在规模与质量间找到平衡点,才能避免“按下葫芦浮起瓢”的困境,为资本市场高质量发展提供地方国企样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