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 :金融界2024-12-05
12月5日消息,湖北能源公告称,鉴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对象李春华女士、张志猛先生任公司第十届监事会职工监事,张业成先生调离公司且不在公司任职,华吟江先生、蒋燕女士、仲海良先生已正常退休,均不再符合激励对象条件,公司对上述6名激励对象持有的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共计72.91万股进行回购注销,占目前公司总股份的0.0112%。本次拟回购注销的6名激励对象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为2.39元/股,公司因实施权益分派工作,回购价格调整为2.09元/股加上按照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同期存款基准利率计算的利息之和。回购完成后,公司总股本将由65亿股减少至65亿股。同时,公司公告了债权人相关信息,公司债权人均有权自通知公告之日起45日内,凭有效债权证明文件及相关凭证向公司要求清偿债务或提供相应担保。债权申报时间为2024年12月6日至2025年1月20日,申报地点为武汉市洪山区徐东大街137号能源大厦3515室,联系方式包括联系电话027-8660.61万、传真027-8660.61万、电子邮箱hbnyzq@hbny.com.cn及联系人刘俞麟,邮政编码43.01万。以邮寄方式申报的,申报日期以寄出日/邮戳日为准;以传真或邮件方式申报的,申报日期以公司相应系统收到文件日为准,请注明“申报债权”字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