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 :每经网2022-02-18
法尔胜(000890.SZ)间接控股子公司大连广泰源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因环境违法行为受到行政处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第八十三条第三项,大连广泰源环保科技有限公司被处以罚款10万元。该处罚信息于2022年1月6日被相关监管机构披露。
文号为大环罚决字[2022]070004号的行政处罚决定书内容显示,2021年10月24日环境监察人员对大连广泰源环保科技有限公司进行现场检查,发现大连广泰源环保科技有限公司渗滤液处理站厂房西侧有含有异味的蒸汽排放,存在利用不正常运行水污染防治设施逃避监管的方式排放水污染物的环境违法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