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 :公司公告2025-02-10
新洋丰公告,截至2025年2月10日,公司股票价格在任意连续三十个交易日中至少有十五个交易日的收盘价低于当期转股价格的85%,已触发“洋丰转债”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条款。公司决定本次不行使“洋丰转债”的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权利,且在未来六个月内,如再次触发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条款,亦不提出向下修正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