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 :公司公告2025-01-07
金陵药业公告,近日,公司收到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作出的(2024)苏民申 968号《民事裁定书》,裁定驳回金陵药业股份有限公司、湖州国信物资有限公司、陈国强的再审申请。公司将依据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的终审判决推进案件执行,但执行结果仍存在不确定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