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 :和讯股票2023-04-02
3月31日,福星股份公告显示,
2023年3月30日,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董事长)自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做出相关决议之日起至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在新增对外担保额度200亿元范围内由董事会审议批准公司为子公司(合并范围内所有子公司)以及子公司之间相互提供担保;在公司股东大会批准的上述额度内,单笔不超过20亿元的担保事项,授权由公司董事长审批。
本次授权担保总额为200亿元,其中为资产负债率70%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额度不超过120亿元,为资产负债率70%以上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额度不超过80亿元。
以上经股东大会授权批准的由董事会决定的担保事项,须经出席董事会的三分之二以上董事审议同意,并经全体独立董事三分之二以上审议同意;对单笔不超过20亿元的担保事项,由公司董事长审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