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 :公司公告2025-10-30
福星股份公告,公司全资子公司武汉福星惠誉商业发展有限公司作为主债务人,与中信资产签署融资协议,金额为人民币4.39亿元。公司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武汉福星惠誉置业有限公司及武汉福星惠誉欢乐谷有限公司分别以商业地产提供抵押担保。最高额抵押担保的被担保债权额为人民币11.19亿元,主债权发生期间为2023年3月20日至2027年9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