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 :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甘肃监管局2025-06-18
陇金监行许〔2025〕62号
兰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兰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陇南莲湖支行开业的请示》(兰州银行发〔2025〕244号)收悉。经审核,现批复如下:
一、同意兰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陇南莲湖支行开业,营业场所为甘肃省陇南市武都区新市街136号。
二、核准该行业务范围:吸收公众存款;发放短期、中期和长期贷款;办理国内结算;办理票据承兑与贴现;买卖政府债券、金融债券;从事同业拆借;买卖、代理买卖外汇;从事银行卡业务;提供信用证服务及担保;代理收付款项及代理保险业务;提供保管箱业务;经国务院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批准由其上级行授权办理的其他业务。
三、接此批复文件后,你行应按照有关规定领取许可证并办理开业前的相关手续。开业后及时向我分局报告相关情况。
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陇南监管分局
2025年6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