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 :公司公告2026-05-18
立新能源公告,就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新疆立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申请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审核问询函》(审核函〔2025〕120018号)所涉问题进行回复。公司说明新疆能源集团、新疆国有基金承诺认购本次发行股份总数的比例分别为不少于10%且不超过20%、不少于2%且不超过10%;披露新疆国有基金穿透至最终股东的股权结构,并说明其参与本次发行的背景及对公司治理结构的影响;同时明确两方认购资金来源,不存在对外募集、结构化安排或以本次发行股份质押融资的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