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 :金融界2024-01-30
金融界1月30日消息,长江材料公告,公司于2023年4月20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子公司在不影响公司正常生产经营及确保资金安全的情况下,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35,000 万元的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截至公告披露日,公司前十二个月累计使用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尚未到期余额为人民币20,000.00 万元,未超过董事会授权使用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额度人民币35,000.00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