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 :中金在线2025-08-15
浙江海森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森药业”)近日公布了《董事会战略与可持续发展委员会实施细则》,进一步规范公司治理结构,强化战略决策与可持续发展(ESG)管理职能。
根据细则,战略与可持续发展委员会由三名董事组成,其中至少包括一名独立董事,任期与董事会一致。委员会设主任委员一名,由董事长担任,负责统筹工作。其主要职责包括研究中长期发展战略、重大投融资及资本运作方案,并首次明确将ESG管理纳入核心职能,涵盖环境、社会和治理相关风险的识别、制度制定及目标监督,同时审阅ESG报告并向董事会汇报。
委员会决策程序要求工作组提前准备资料,必要时可聘请中介机构提供专业意见。会议需三分之二以上委员出席,决议需过半数通过。若委员回避导致无法表决,相关事项直接提交董事会审议。会议记录保存期限至少10年,且参会人员需履行保密义务。
该细则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强调与《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法律法规的衔接,进一步提升了海森药业在战略规划与可持续发展领域的规范化运作水平,为长期稳健发展奠定制度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