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 :深交所互动易2021-11-05
锋寒0602问华邦健康(002004)张海安总经理:按照《若干规定》、《减持实施细则》的规定,构成一致行动人的多个股东,其持股数量被合并计算,并作为一个整体来遵守细则关于坚持比例、信息披露等方面的规定。张一卓作为张松山的一致行动人,持股比例超过5%,应当在首次卖出的15个交易日前向交易所报告减持计划,在交易所备案并予以公告。请问张一桌是否违反规定,请公司给予合理解释!
2021-11-02 13:53:38
华邦健康答锋寒0602
投资者您好,张一卓先生基于个人资金使用需求,严格按照监管相关要求进行减持,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不存在违规情形,感谢您的关注!
2021-11-05 17:10: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