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 :浙江省药监局2023-11-20
单位名称/申请人:浙江京新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法人代表/负责人:
许可决定书编号:浙药监许予字20232000914号
你(单位)于 2023年11月20日提出的药品生产企业办理药品出口销售证明书行政许可(受理号:安受20232001371)申请,经本局依法审查,符合法定条件和标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 第三十八条第一款的规定,决定准予许可。
具体许可内容如下:
同意出口销售左乙拉西坦片,规格为1000mg。
2023年11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