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 :公司公告2023-05-22
旺能环境公告披露,公司与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湖州分行签署了2.26亿元人民币的最高额保证合同和4.5亿元的最高额保证合同,在额度范围内为湖州南太湖环保能源有限公司在该银行发生的债务提供连带责任保证。公司为全资子公司南太湖环保提供总额不超过人民币6.8亿元的担保额度,由公司或子公司浙江旺能环保有限公司提供连带责任保证。详细信息见公司刊登于2023年4月20日的《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上的《关于预计2023年度对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的公告》(2023-24)。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本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不存在对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无股权关系的第三方提供担保的情形,亦不存在逾期担保、涉及诉讼的担保及因担保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损失的情况。本次担保后,本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的累计担保余额为54.15亿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2022年度)资产总额144.93亿元的37.36%、占净资产60.77亿元的89.11%,实际发生的担保额度在2022年度股东大会授权总额度范围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