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 :公司公告2025-04-01
*ST同洲公告,公司股东由鑫堂及其一致行动人吴一萍、吴莉萍、熊波因个人资金安排需要,拟通过协议转让方式向由鑫堂转让合计5221.981万股股份(占总股本7.00%),转让价格为5.97元/股,转让价款总计3.118亿元。本次转让仅涉及一致行动人内部持股结构调整,合计持股数量和比例未发生变化,不涉及市场减持。转让完成后,一致行动协议仍有效,公司控制权及财务状况不受影响。本次转让尚需深交所合规性审核,存在不确定性。